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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这年头,路边小广告上什么都卖,可你见过卖时间的么?吕岭路彩虹花园的门口最近就出现了这么一张奇异的小广告,一个1989年生的男生自称因有困难愿出售宝贵时间,并注明“不违法的事即可。”
这则“出售时间”的广告手写在一张笔记纸上:“本人因有一些困难,所以愿将宝贵的时间廉价出售,价格可论事面议(不违法的事即可)。”后面还附有个人简介:男,1989年生,姓唐,福建人,身高一米七。广告上留有小唐的手机号和QQ号,还强调他“绝对诚心”。记者试图联系小唐,但他的手机已经停机,记者的QQ留言他没有回复。彩虹花园一名保安说,他是最近三四天才注意到这张广告的,到底是什么时间贴上去的,“说不准”。
其实在网络上,“出售时间”已不是新鲜事。去年12月,一名叫陈潇的北京女大学生开始在淘宝网上公开出售自己的时间,自此类似网店迅速在全国蔓延,厦门也出现了不少“时间卖家”。不过在路边张贴小广告出售时间,小唐兴许算是第一个“曝光”的。【作者:赖毅 程午鹏 来源:厦门日报 整理:hbdxs.com】 (责任编辑:至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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