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办的网店,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被认定为“自主创业”。“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可以享受各地的自主创业优惠、落户政策。”
日前,浙江省教育厅日前发出通知规定,符合信用积分1000分、好评率98%以上,月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从事电子商务(网店)经营3个月以上,由毕业生本人注册4条标准,可认定为“自主创业”,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同等待遇,如纳入就业统计、得到高校“自主创业”资助金等,参照普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办法办理就业报到手续。6月21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士介绍,“信用1000分,根据淘宝的评价标准就是‘3钻’。”在EBAY、拍拍等网络购物平台上达到1000分卖家信用积分也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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