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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2007年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全省招生
河北体育学院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体育专业本科院校,隶属河北省体育局。主要负责河北省体育教育和运动训练人才的培养。为了提高我省体育教师和体育教练员的业务水平,以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省教育厅批准,2007年河北体育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全省社会招生。 一 .招生计划 (图片可点击查看大图)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体育事业。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报考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报考条件,能完成体育专业学习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我省2007年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上报名的方式,分为网上填报信息和现场确认信息两个阶段:1、网上填报信息阶段(8月15日-8月30日):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hebeea.edu.cn)了解招生政策,选择填报河北体育学院招生专业志愿,准确填报个人信息,选择好报名信息确认点;2、现场确认信息阶段(9月1日-9月7日):考生到自己选择的信息确认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交纳考试报名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1.文化考试 2007年全国成人高考时间为10月13日、14日,考生按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2007年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07年版)范围。考试科目:(1)专升本考试科目:政治、英语、教育理论;(2)高起专考试科目:数学(理)、语文、英语 2.专业测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加试专业课,安排如下: 测试科目:100米跑、立定跳远 测试时间:9月22日8:30-12:00 测试地点:河北体育学院、张家口市、承德市,详情请登陆河北体育学院网站 五.录取办法: 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照顾录取政策
(一)免试条件: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经本人申请,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可免试到我院学习。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运动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4)近五年内获得世界比赛前八名、亚洲比赛前六名、全运会比赛前三名、运动成绩达到运动健将级别的现役运动员。 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局监制),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携带有关证件原始件、复印件,运动员还需携带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申请进入专升本科的,须携带文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凭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成人招生处出具的证明,到当地成人招生部门办理报名手续。 (二)加分条件: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高知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1982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9)张家口市、承德市属各县考生和贫困县考生。 3.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录取时可以在考生考试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现场信息确认时交验相关的原始证件(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能累计,只能选其最高者给以照顾。 七.学费: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八.咨询电话:0311—85270275 网 址:www.hepec.edu.cn 电子邮箱:jxjy@mail.hepec.edu.cn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82号 河北体育学院继续教育部 邮政编码:050041 联系人:张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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