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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对于考生朋友来讲,我们应该从大纲中读到一些什么指引复习的东西呢?
雷振:从变化中可以得出什么启示?就是刚才郑其斌老师讲的三个趋势。“面向实务”,指的是司法考试更加关注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的法律问题,日益青睐现实生活中最常用的那些法律规范,而这正是法律本来魅力之所在,也是司法考试承载的政治使命。司法考试的题目数量是有限的,为了保障对实务问题的考察,一些现实性不强的考点就被迫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注重基础”,要求考生对核心知识的掌握要非常牢固,法律人的思维必须严密,从历年真题来看,司考题目日益综合化,体现为多法条的综合、多法律制度的综合和跨法律制度的综合三个层次,但每种综合化都以基础知识的牢固为前提。重视基础知识,就是重视每个部门法中的核心概念、核心制度,比如行政法中的行政主体、具体行政行为,物权法中的物权变动的两种模式、合同法中的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规则,等等,这些基础知识几乎与所在部门法的每一个知识点都紧密相关,而历年真题中的考察也已经非常深入和全面。“着眼未来”,指的是司法考试本身的变革,由于众多司考培训机构的推波助澜,考生对司考的适应性和得分力已经令官方感到压力,如果仍然保持原有难度,未来可能出现凡参加培训者均能过司考之奇观。面对水涨船高之势,2007年的司考已经在题型和分值分布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从长远来看,未来的司法考试将变得精英化,以应对商业培训对考试价值的严重侵蚀,2008年的司考即使在总体框架上维持以往格调,但题目的风格和深度恐怕要有所突破。
主持人:那我们考生如何用好大纲,如何根据大纲进行复习呢?
雷振:对于如何应对,我们认为,大纲只是给出了大致的线索,要把准司考之脉,还有大量细致的工作要做,必须要有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准备:一抓新增考点,看新法条怎么规定的,看出题人在教材中对新观点如何表述的,二抓历年真题,从真题中来,到真题中去,这也是借鉴以往、屡试不爽的规律。通过这两手就可以确定复习的范围,然后再从中提炼出考试的重点,根据钟秀勇老师的总结,所谓重点的特征完全可以概括为九个字:“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所谓重要的知识点,是指调整社会生活频率最高的法律制度或者部门法。合同法为什么重要?因为人“无往而不在合同中”。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效力为什么重要?因为这是合同法调整社会生活不可回避的理论问题。所谓新颖的知识点,是指新出台的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建筑物区分所有、地役权、占有制度为什么是民法的重点,因为他们是全新的,填补了法律制度的空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为什么每年考几分,因为他们是新颖的,同时也是重要的。所谓例外的知识点,是指对原则规定的例外规定。专利新颖性丧失的例外之所以考得多,是因为要求考生对新颖性这个制度有全面的掌握,同时由于一般规定比较容易掌握,因而就考相对不太容易掌握的例外规定。并且,如果一项法律制度同时充足“重要的、新颖的、例外的”这三个要件,就一定是重中之重。”
以上就是我们对新大纲的全面解读,希望对各位考生朋友有所帮助!
主持人:好的,谢谢两位老师的精彩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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