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燕山大学关于2008年秋季学期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评阅的通知 |
|
| http://www.hbdxs.com 2008-9-2 13:08:47 来源:燕山大学 点击 |
|
|
根据《燕山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及《燕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评阅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文 件规定, 我校从2008学年秋季学期开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实行抽查匿名评审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抽查对象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国家计划及河北省计划硕士生)。
二、抽查程序
1.学位申请登记 学位申请者于本学期初,在所属学院进行申请登记。 各学院将申请学位人员名单汇总后,10月30之前统一报送校学位办公室。未经登记的全日制硕士生,不得进行 学位论文答辩。
2. 确定抽查名单 学位论文抽查名单由学位办公室随机抽取。根据学位类别及学科专业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抽查比例,一般不大 于申请学位人数的10%。抽查名单于11月3日公布。
3. 递交学位论文 凡学位论文被抽查者,须在11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 提交的学位论文不署导师及申请者姓名、不附致谢和作者简介、不附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 成果等项。各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学位办公室。未按规定及时提交学位论文者,须向学位办公室提供有关书面说 明,经审查核准后,可延续到下一学期仍按抽查论文送审。
4. 匿名评审 校学位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匿名递送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直接返回学位办公室,由专人拆封并做隐名和保密处 理,以保证评阅人的隐名权益,同时向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反馈评阅结果,但不得出现评阅专家的单位和姓名。
三、抽查结果处理
凡发现学位论文有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等有违学术道德行为的,应中止其论文工作或取消其学位论文答辩结 果,不得授予学位。 根据本次抽查情况确定下一次各学科(专业)研究生论文的抽取比例,对论文质量好的学科(专业)减少抽取 比例直至免检,对论文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学科(专业)加大抽取比例。 同一指导教师所指导的研究生,若连续3年累计2人次被抽查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为“未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 平,不同意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则该指导教师停招研究生1年。
四、其它事项
论文送审及各学院统一组织答辩的费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由各学院在下拨的研究生答辩费用中支付。
学位办公室 2008年9月1日
更多信息请访问: 教育新闻 热点话题 高校快讯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河北大学生网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仅供参考,敬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
|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