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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河北网石家庄7月24日电 今年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即日起全面启动,全市全年培训农村劳动力8.2万人。这是记者从7月22日至7月23日召开的石家庄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由财政部等国家六部门联合开展,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一项示范工程,主要任务是开展非农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按照省阳光办部署,今年我市将对8.2万农村劳动力开展培训。其中,示范性技能培训2.8万人,创业培训0.05万人,引导性培训5.14万人,农业科技培训0.21万人[含各扩权县(市)目标]。培训后稳定就业率不低于80%。
阳光工程是一项政府行为。除中央财政在给培训基地一定数量资金补贴外,地方财政也给予配套补助。今年我市各项培训补贴标准如下: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为20—29天的,补助标准为320元/人,培训时间为30—180天的,补助标准为450元/人。其中,中央及省级财政对各设区市技能培训人均补贴标准为320元,对扩权县(市)技能培训人均补助标准为340元,扣除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部分,市直基地补助标准差额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负担,扩权县(市)补助标准差额部分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其他各县(市)、区补助标准差额部分,由市级财政与县级财政各负担50%。另外,省本级示范性技能培训人均补助为540元;创业培训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农业科技培训按照150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引导性培训按最高不超过5元/人的标准进行补助,由任务实施单位所属同级财政安排,重点用于引导性内容培训和宣传组织推广阳光工程。(邓书恒、马丽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