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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不停地摇着胭脂的胳膊,她正聚精会神的对着镜子修眉毛,修眉刀几次都要和它的皮肤做最亲密的接触,她还是一边敷衍的嗯着,一边继续用修眉刀做着危险的动作。
我承认自己没有出息,就是去篮球场边转了一圈,就被某个人漂亮的上篮彻底打败,不可自拔,站在一旁傻看到天黑,才被胭脂强行拽回宿舍,其实我很想再多看一会儿,虽然他已经走了,可是回味原来也是蛮美好的。胭脂这个不识时务的舍友。
“胭脂,我喜欢他。”继续摇。
她一下放下修眉刀,认真的看着我,说了一个字:“追。”
“可是,可是,我没有经验,我也没有资本。”的确,这是事实,我曾经被人怀疑说是LES,因为我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也没有对她们喜欢的帅哥做出任何眼冒桃花流口水的的不雅行径。而且我没有淑女装更没有淑女象,一年四季作中性偏男性打扮,男同学都是我哥们,男同学不在的时候,我是女同学们的苦力。总之,我不是男生的幻想更不是女生的假想敌。
胭脂,就不同了。我比较纳闷她为什么能走路时上中下三段分别在不同的方位,男生盯她的眼神,感觉随时都会流鼻血,有的说话磕磕巴巴,有的说话充满自以为很man的假笑声,有的使劲变着花子送礼物。反正都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胭脂说追,那就上呗。
第一回 相识
我喜欢的那个人,我不知道他是谁。但是我记得他打篮球的所有精彩动作,甚至可以模拟出分解动作。胭脂没有叫我分解,她叫我找辆自行车。
那是个下午,我们两个在图书馆后面猫着,胭脂脸上涂了厚厚的防晒霜,自行车在我们胯下做好了向前冲的准备,目标是他,目的是认识他。
半个时候后,自行车如愿以偿的撞上了他,结果倒在地上的是我,即时跳下车的是胭脂,在旁边不知发生了什么的是他。
第一回结局:我终于认识了他,是在他背我去医务室的路上。胭脂在旁边笑得岔气,回宿舍大肆宣传我的瞄准系数太低方向感其差。
第二回 相知
原来他叫卡其,一个叫起来脆脆的名字。
腿好了的我,再三在胭脂面前表达了我要和他约会的想法,尽管他送我进了医务室就再也没有来找过我。
胭脂又是一副敷衍的表情,斜着眼睛打量我的装扮,我穿着一个大黑T—shirt,一条篮球短裤,头发胡乱的绑在一起,整个一日本浪人。走,她说。
等我跟着她穿过大街小巷,来到一个很梦幻很粉色的小店门口。她拉着我进去,拿了几件一副叫我换上。对着镜子我还真的认不出自己了,嘿嘿傻笑了几声,荷包鳖进去一大块。

随着去了一个理发店,几个长头发男人围着我,变幻了我的发色,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化学物质,头发变得很直,估计也不会再乱翘了。
晚上,卡其和我坐在学校咖啡屋里,我的扮相让很多兄弟们都没有认出来,让我忍不住想傻笑,可是我记得胭脂的话,只是半低着脑袋半露着牙齿,胭脂说半很重要。
第二回结局:卡其很纳闷的问了我几次,摔个腿人可以变那么多吗?我装傻装累了,喝了太多啤酒不省人事,被他背回宿舍。胭脂说我朽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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